台州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三胎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20%

2023-04-18 16:53:31    来源:台州楼市网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很明确的上限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要了解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限额。那么台州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呢?

根据台州新发布的政策规定,台州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最高可贷100万,三胎家庭购房购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具体新政策规定如下:

1、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2、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3、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

4、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5、进一步放开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政策依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台州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三胎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包括合并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申请贷款时对应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1.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但在办理单位调动、转移手续过程中发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2.军队转业人员到地方后将军队公积金转移接续到地方的;

3.由于单位原因产生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需结合社保缴存情况认定,补缴月份不得超过3个月。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三)有规定期限内(详见第十七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四)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两年内在公积金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信用记录以人民银行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各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产生的个人信用报告视同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

2.个人信用报告上载明的逾期不区分种类,采取按月偿还方式的贷款中1个月即为1期,每出现1期逾期还款计不良记录1次;采取到期一次性偿还的信用、抵押等贷款中,产生超过3个月以上没有还款的,视为连续3次逾期;准贷记卡还款状态中出现“1”或“2”可视为正常还款。连续三次(含)以上或累计六次(含)以上逾期,不允许贷款。夫妻双方的逾期次数不累加。

3.逾期情况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公积金中心贷款信息双重查核。

4.个人信用报告上的所有贷款及担保,五级分类须为正常级。五级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的,不允许贷款。五级分类为关注的,需结合银行书面说明认定。

5.所有信用卡的账户状态必须为正常或注销,冻结、止付等不允许贷款,能够提供相关取销证明的除外。

6.所有贷款和信用卡存在逾期款项尚未偿还的,不允许贷款。

7.综合信用评价较差,被法院、信用台州等机构平台列入黑名单的,不允许贷款。

8.特殊情况,须有详细情况证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1.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名下无住房但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且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进一步核实其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屋坐落与名下拥有的房屋坐落是否一致。一致的,按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一致的,不允许贷款。

4.家庭成员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及以上的,不允许贷款。

5.本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后可再次申请。

6.土地性质为集体的(指农村宅基地,下同),不计入住房套数。

(六)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具体规定如下:

1.原则上以本次贷款申请的住房作为抵押物。

2.建造的自住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的,贷款申请人需提供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

3.所购住房为“子母套”,采取纯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子母套一并抵押;采取组合贷款的,在受托银行与商业贷款银行一致的情况下,应交叉抵押。

4.房屋产权人同意将该住房作抵押并抵押物未设定房屋居住权。

(七)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

(八)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具体规定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3.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全额付款或转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商转公除外),不允许贷款。

(九)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且属相关部门依职权出具,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形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内容相互对应。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允许贷款。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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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玲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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